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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离婚案孩子财产纠纷解析 马蓉涉嫌违法?(4)

2016-08-17 10:54:10   来源:女生私房话
文章导读

借钱缴了24万余元离婚诉讼费后,王宝强从特殊通道准备离开朝阳法院,在大门口一个细节让人唏嘘——王宝强随行的一名工作人员落泪了,随即王宝强本人也红了眼眶,站在法院门口掉下了眼泪。

  6、捉奸视频?

  类似证据法院是否承认?

  近日,下图这段号称王宝强捉奸马蓉与宋喆出轨的视频在网上疯传,首先辟谣这是假的!但此次王宝强提出诉讼期间,有知情人爆料其手上握有出轨铁证,所以我们很好奇,“出轨证据”的对判决结果影响多大?以及这类证据的合法性如何界定?

  韩骁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6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由此可见,证据要达到“严重侵权”的程度方可排除。举例来讲,如果暴力闯入他人住宅,或者合法进入之后对马蓉、宋喆实施恐吓、殴打等行为,很可能会被认定为严重侵害他人权益,导致证据不合法。即便“捉奸取证”时有律师在场,也不能视为证据合法。

  如果王宝强提交的“出轨证据”合法被法庭采纳,则可以作为马蓉在婚姻中存在过错的证据,王宝强可以就此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较低,与王宝强、马蓉的财产相比,不及冰山一角。

  即使认定马蓉与他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也不一定应向孩子抚养权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特别是孩子抚养权,主要是考虑有利于孩子成长,一方对婚姻的不忠,并不是主要参考条件。

  7、孩子归谁?

  宝强争取到两个孩子几率多大?

  韩骁称,子女的抚养问题是离婚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法院在进行判决时需要综合各方面因素。1993年最高院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确立了子女抚养的相关原则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本意见规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这是为了照顾孩子年龄太小可能产生的问题而制定的规定。而如果孩子年龄在十岁以上,在判决前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据网上获得的信息可知,王宝强儿子于2010年出生,女儿于2011年出生,两个孩子年龄大概在5~6岁之间,不适用上述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只会从是否有利于子女的生活和健康成长方面考虑子女的分配,而不会将婚姻生活中的过错纳入考虑因素。因此,马蓉应该不会因为其过错而丧失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从经济角度分析,王宝强与马蓉均有足够的能力抚养两个子女。从成长环境分析,两子女在本次离婚纠纷发生前,也一直与王宝强及马蓉二人共同居住。因此,从目前的情况综合评价,并没有一方在取得子女抚养权方面占有优势。但如果如部分媒体报道,马蓉已将两子女带到国外,王、马二人的离婚诉讼持续时间越长,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法院考虑到两子女长期生活环境的问题,将有可能做出对王宝强不利的判决。但至少目前而言,王、马二人都有可能取得子女的抚养权,最终判决结果还需要由法官依据本案的相关事实,综合酌情做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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