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半年多的审理,朝阳法院近日下发一审判决,认定舜网构成对白百何名誉权的侵犯,判决舜网在《人民法院报》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白百何经济损失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维权成本4500元。
据本案白百何代理律师朱晓磊透露,其代理过多例公众人物名誉维权案件,白百何名誉维权案系近年来获赔数额最高的一起。白百何名誉维权案审理过程中恰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最高院20141010新规)颁布实施,相较以前法律规定,最高院20141010新规加重了诽谤者的法律责任承担,该一审判决在此背景下出炉,有一定的社会引导意义,通过网络诽谤他人亦须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