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建议减轻处罚:房祖名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
公诉机关出具的证据显示,2014年8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接群众举报称,孙某有吸毒嫌疑。民警于当日23时许,在某足疗店内将孙某抓获,并将与其同行的陈祖明、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陈祖明表示:我犯了错,我知道错了,我应该遵守法律。公诉人在起诉过程中认为房祖名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且认罪态度一直较高,建议减轻处罚。
房祖名交代吸毒细节:容留女星在家中洗手间吸毒
法庭上,陈祖明自愿认罪,并透露吸毒细节称:几次吸食大麻地点都是在NAGA上院家中的洗手间内,从2008年开始,只要他来北京,就住在naga上院的家里,而毒品都是助理孙某帮他购买的。对于在内地吸食大麻,房祖名表示,知道这是违法的。